全国一楼一凤信息网

关于办理2026年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会员的通知

发送省商品价格局对於建筑工作实惠公共事务费用光于事情的复函的通知单
佛价[2009]20-6  

各区物价局,市有关单位: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9]8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物价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对于搭建水利城市发展事宜收取任何费用管于毛病的复函


粤价函〔2009〕899号

 

省工程造价协会:
    《关于对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批复>有关问题的请示》(粤价协〔2009〕008号)悉。我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价〔1998〕72号)的附表“广东省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中,序号“1”的“项目名称--受委托编制工程预结算”,是指受委托编制工程的预算和结算,其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为税前工程造价的0.3%,具体按各市物价局在此范围内制定的标准执行。

 


广东省物价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