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佛山普通住房标准昨日公布 较广东省标准上浮10% 达上浮最高线
本报讯 我们邹八方、吴程涛报道范文:近几个月相对于江门市市一般的公寓房条件的揣测已经会解决。前日下午三点,江门市市网站建设局、房屋管控局发布在了江门市市一般的公寓房条件:别墅入小区工程水比热容率在1.0不远低于;单套公寓房实践面积计算132多1平方米公里米下面的;实践开盘产品报价远低于同最高级别宅基地上公寓房的平均合作产品报价的1.2倍(含1.2倍)下面的,合乎不远低于五个条件的算是会亨受优惠待遇国家政策的“一般的公寓房”,过了新条件在获省特批程序实施前,短时间仍以120多1平方米公里米为条件程序实施。
对于套内面积超过132平方米的房子,市民买房可要认真考虑了
普通住房标准:
实际面积132m2(含132m2)以下
依照佛山普通住房新标准,套内面积132m2(含132m2)以下按总房价1.5%征税,超过132m2则契税翻倍,即按总房价3%征税。
市房产管理局局长黄华汉解释,按省建设厅的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后地级市普通住房标准可在120平方米的基础上上浮10%,即达到132平方米,佛山在省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将标准的设定争取到最高线,目的是让更多市民受益,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享受最大的优惠政策。新标准报省批准后施行,但过渡期内暂时以实际面积120平方米进行计算。
而对于最后一个条件的界定,房管局表示将根据国土局对土地的评级及房地产协会每半年公布一次的住宅商品房均价来确定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业界认为,新标准执行对短期楼市交易及今后佛山商品房供应结构都将产生直接影响。
准计征契税:
以房产权证核发时间为准
佛山市建设局、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李国祥说,按国家规定,契税征收时间即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佛山将统一以房屋产权证核发时间为准。
这意味着6月1日前,市民若已购买了超过实际面积120m2的商品房,即使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甚至已经到国土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的,但因为未领取房产证,在过渡期内仍暂时按照实际面积120m2为标准计征契税。有地产业界人士提醒,已经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的市民,如果房子实际面积超过120m2但小于132m2的,可以将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推迟至新标准获省批准实施之后,立即可省下数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