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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6年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会员的通知

有关变动我区发展工程项目退税率的告知

 

南建[2005]72号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各区城建税适用税率的通知》(佛地税函[2005]107号)精神,我区辖区的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税率由原3.445%调整为3.509%,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局

二0010多年11月第十六日